当前位置:首页 > 岗位职能 > 2017年青海民族大学排名_青海民族大学全国排名第几

2017年青海民族大学排名_青海民族大学全国排名第几

时间:2022-10-20 20:27:23

  青海民族大学全国排名第几?具体情况怎么样?下面是YJBYS小编整理的2017年青海民族大学排名具体情况,欢迎参考!

  青海民族大学创建于1949年12月,是青海建立最早的高校和新中国建校最早的民族院校之一,是全国首批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单位。2002年青海师范专科学校实质性并入学校,2005年青海省铁路高级技术学校移交学校。2011年,。2012年,。2013年,入选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 。

  截至2013年11月22日,学校占地面积1017.46亩,建筑面积46.96万平方米,固定资产3.53亿元;图书总数127.99万余册,其中汉、藏文四个版本的大藏经4套。有15个学院、5个直属教学系部,学科专业设置涵盖文学、理学、法学、经济学、管理学、教育学、历史学、医学、工学等门类。有1135名教职工,来自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的汉、藏、回、土、撒拉、蒙古等39个民族的12000多名学生在校学习,其中硕士研究生1100多名。学校已为国家培养了7.8万余名各民族合格人才。

  青海民族大学历年排名情况

年度全国排名省内排名总分2017325360.692016319261.022015321260.982014239261.812013317360.23

  青海民族大学在青海省排名情况

青海省大学排名学校名称学校类型1青海大学综合2青海师范大学师范3青海民族大学民族

  青海民族大学2017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青海民族大学;学校代码:10748;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八一中路3号;上级主管部门:青海省教育厅;办学性质: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对取得我校学籍,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青海民族大学普通本科学历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三条 青海民族大学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四条 青海民族大学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青海民族大学设立招生委员会,,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讨论决定本科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招生委员会由校领导、学科专家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六条 青海民族大学招生与就业工作部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七条 青海民族大学招生工作在学校纪委的监督下进行。

  第三章 计划与录取

  第八条 青海民族大学根据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区、市)考生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结合近年来学校分省分专业来源计划编制情况,综合分析,确定本校招生计划。报教育厅审批后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青海民族大学预留计划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1%,主要用于生源质量调控及解决同分数考生的录取问题。

  第九条 青海民族大学录取工作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实施,在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下进行。

  第十条 青海民族大学按照理工类、文史类、艺术类和体育单招分类录取考生。

  第十一条 青海民族大学根据本校在各省(区、市)的招生计划和考报考情况确定调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一般本科不超过1:1.1;其中,实行平行志愿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提档比例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5%以内。

  第十二条 、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青海民族大学调档要求的情况下,专业录取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将调档考生按总分从高到低排序,依次录取和安排专业。

  第十三条 青海民族大学在调档时,承认各省(市、区) 。同一考生如有多项政策性加分,只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不累加。

  第十四条 青海民族大学民族语言类专业只招收用民族语言(藏文、蒙文)答卷的考生,民族预科班只招收少数民族考生,其余专业不限民族比例。

  第十五条 青海民族大学艺术类、体育类、师范类、,其余专业按各省(市、区)规定的相应批次录取。

  第十六条 青海民族大学艺术类专业招生在专业成绩、高考文化课成绩双过线的基础上,按专业成绩、文化课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特殊情况按考生所在省级招办规定的录取规则执行)。

  第十七条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学校将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在校期间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四章 附则

  第十八条 青海民族大学艺术类、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高水平运动队等招生事宜,、国家体育总局有关规定和本校的招生简章执行。

  第十九条 学费在调标过程中,结果待定。待确定标准后以公示新标准执行。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青海民族大学设有民族类、师范类专业奖学金,“优秀新生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丰田助学金”、“稻盛京瓷西部开发奖学金”等多种奖(助)学金,获奖学生每人每年可得到500—8000元不等的奖助学金。学校设有勤工助学岗位,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勤工助学岗位。

,确保招生政策、招生章程、招生计划、考生资格、录取程序、录取结果、咨询及申诉渠道、违规事件处理结果、录取新生复查结果等信息按规定公开。。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公布后,、部分省份高考招生政策调整,青海民族大学将根据当地相关政策制定相应的录取政策,并另行公布。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由青海民族大学招生与就业工作部负责解释。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八一中路3号

  联系单位:青海民族大学招生与就业工作部

  联系电话:0971-8808501 8863272

  传 真:0971-8808501  8800204

  邮 编:810007

  E— mail: qhmd1074800@163.com

  学校网址:http://www.qhmu.edu.cn

  招生平台:http://qhmuzs.university-hr.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