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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毕业生档案可委托省就业创业服务中心代管

时间:2023-06-05 09:59:46

 再过一个多月,2012年高校毕业生即将离校。昨天,记者从省就业创业服务中心了解到,辽宁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中心为广大高校毕业生提供档案、户口及流动党员教育管理等就业代理服务,为到户口限制地区和非公有制单位就业或升学、出国、自主创业等的毕业生解除后顾之忧,切实解决毕业生就业问题。

  就业代理遵循毕业生本人自愿申请原则。代理范围包括201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及毕业研究生。就业代理期限为一年,共提供九项服务。包括保管档案,出具相关档案证明,并对毕业生档案资料保密;办理落户,出具户籍相关证明;接收党组织关系转入,做好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根据毕业生档案、户籍和参加党组织活动等情况,为毕业生出具升学、考研、出国和结婚登记等相关证明;根据毕业生申请,为其转正定级、职称评定的申报手续;根据毕业生转出档案申请及调档函要求,档案转出、邮寄手续;协助户口落入服务中心的毕业生办理婚姻登记、计划生育、港澳通行证、、失业证、个人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等手续;免费提供用人单位需求信息及就业咨询服务;毕业生如找到接收单位且手续符合要求,服务中心可为其《报到证》改派手续,但《报到证》改签则不能享有人事待遇,不能办理人事关系转接。代理服务费240元/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首次申办代理,服务中心免费为其保管户口一年;期满后,如未办理户口迁出手续,服务中心将按毕业生自愿续约处理,毕业生需交纳户口管理费120元/年;就业代理期满后,毕业生可持协议到服务中心申请续约,服务中心将为其免费服务一年;如毕业生没有续约申请,服务中心将其档案统一转往相关人事部门。申请就业代理的高校毕业生,需与服务中心签订《代理协议》。各高校要于毕业生离校后一个月内将参加就业代理的毕业生档案统一送到服务中心。服务中心业务联系方式024-269018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