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现在很想去一个小公司,但这个公司在上海的注册时间是2012年4月,所以如果按照2012年落户政策,这个公司到2013年3月1日是没有资质的。不过,我看到2012年政策有特别申请这一条,所以来此处问问有没有类似经验的网友,或者清楚所谓“内幕”的帮我解释一下:
我的理解是,公司去特别申请2013年的应届生落户用人单位资质,然后再去递交材料申请落户材料。
1. 特别申请通过的可能性大吗?
2. 获得申请资格后,递交的落户申请跟正常申请的会一视同仁吗?
烦请知情人、有经验人解答